關于申報貴州省第八次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評獎通知
各系(院),、各部門:
根據《中共貴州省委關于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(fā)展的意見》(黔黨發(fā)[2004]10號)和《中共貴州省委,、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省戰(zhàn)略的決定》(黔黨發(fā)[2004]3號)以及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,、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(fā)貴州省社會科學優(yōu)秀科研成果評定獎勵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省廳字[1998]2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,經省政府批準,貴州省第八次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評獎工作即將開展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,、評獎范圍
(一)參評成果時限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。在這期間內,,凡我省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人員在國內合法出版(以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)的學術專著,、社科譯著、科普讀物,、古籍整理,、工具書、教材,、資料書,,在省級及其以上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批準公開發(fā)行的報刊上發(fā)表的論文、調研報告(以書的形式出版的調研報告仍以調研報告類申報)以及論文集中的單篇論文,,經驗收合格(須提供驗收合格證復印件并在申報時交原件審核)的國家和省,、部級社科規(guī)劃課題(含全國性學會下達并組織驗收的課題、省科技廳軟科學課題,、省教育廳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項目,、省長基金課題、高層次人才特助項目)等研究成果均可申報參評,;未曾公開發(fā)表但已被省,、部級及其以上黨委政府部門采用(必須出具相關采用證明),并已產生經濟,、社會效應的應用性研究成果(如調研報告,、對策性研究)等)可申報參評;由省級及其以上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批準發(fā)行的刊型內部資料上發(fā)表的研究成果,,也可申報參評,。
(二)我省作者同省外及國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,我省作者為主編或第一署名,,可申報參評,;交叉學科、邊緣學科的研究成果,,其內容側重社會科學的,,可申報參評,;多卷本的研究成果應在各卷出齊后,,方可申報參評;系列叢書以單本成果獨立申報參評,。一部專著中的個別章節(jié)不具備申報參評資格,。
(三)文藝作品,、新聞報道、領導講話,、工作總結,、年鑒、輯集中的人物傳略,、大事記以及經過整理剪輯轉摘的資料等,,著作權有爭議尚未妥善解決的成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》規(guī)定屬于國家機密的研究成果,,不列入參評范圍,。
(四)凡已獲得省、部級及其以上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獎,,獲得國家和省“五個一工程”獎,、文藝獎、優(yōu)秀圖書獎等成果,,不再參加本次評獎,。已獲得全國性學會、協(xié)會,、研究會獎勵的成果仍可申報參評,。
二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者須填寫由省評獎辦統(tǒng)一制發(fā)的《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評獎申報評審表》一式三份,,該表通過“貴州省社科聯(lián)” 網(www.gzskl.gov.cn)下載,,表式不能改變并嚴格按要求規(guī)范填寫后申報。
(二)申報時,,提交成果原件和復印件(專著5份,;調研報告、論文8份,,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)及有關證明材料,。
(三)每人只可申報一項成果(須是獨立完成的成果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),同一集體(指單位或組織)署名的成果,,申報時不能超過兩項,。成果不得多渠道同時申報。
(四)已故專家,、學者符合申報條件的遺作,,由其法定委托人提出,并經作者原工作單位認可,、蓋章,,可申報參評。
(五)請各部門于2009年7月17日前,按規(guī)定將相關評獎材料報送科研處,。
學院辦公室
2009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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